
为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教育部等九部门《“十四五” 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海南省规范学前教育办学行为的意见》和《海口市2025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25年秋季我园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两个主体”原则
幼儿园招生工作坚持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落实区级政府主体责任,落实幼儿园招生主体责任。
坚持规范有序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优化招生工作流程,增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按照户籍优先、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依据的入园原则,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严格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满意度。
坚持便民惠民原则
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机器管招生”工作要求,幼儿园招生工作纳入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统一管理。进一步优化入学流程,简化入学材料,强化共享数据,让数据“多跑动”,群众“少跑动”甚至“零跑动”。
二、招生计划
招收6个小班,每班25人。
三、招生对象
小班的招生对象为202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中班和大班插班生年龄下限依次前移一年。
除符合年龄要求外,还需符合如下条件:
1.幼儿具有海口市户籍,在海口市实际居住;幼儿为非海口市户籍的,需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海口市户籍或持有《海口市居住证》,并在海口市实际居住。港澳台侨、外国籍幼儿参照本市户籍执行。
2.幼儿健康体检需合格。监护人自行携带幼儿到有保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做健康体检。
四、招生时间
7月1日-7月21日。
五、招生办法
一
我园是市直属公办幼儿园,面向全市招生
二
招生程序及日程安排
1
网上申请(7月1日12:00- 7月8日12:00)
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申请就读我园,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海口市幼儿园招生服务平台”申请学位(以下简称“服务平台”),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登录入口:“海口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海口市教育局官网、海易办APP。
监护人根据服务平台相关提示信息,完成网上申请登记。可最多选择2所公办幼儿园进行申请。
网上申请不分先后次序,在网上申请截止时间前监护人可对网上申请信息和事项进行修改。不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进行申请的,视为放弃本园学位申请资格。
2
资格审核(7月15日前)
资格审核工作依托“海口市幼儿园招生服务平台”,实现“机器管招生”。审核以线上审核和线下审核两种方式进行。我园根据入园办法和居民户籍、居住等全省共享数据对网上申请信息进行线上审核,做出审核意见。对共享数据无法直接线上审核的,幼儿园可进行线下审核,幼儿园告知监护人补充相关入学材料,并对补充材料再次进行审核,作出审核意见。
审核结果在服务平台、我园微信公众号、公示栏等处公示3日。对公示有异议的,监护人可在公示截止时间前向幼儿园提出异议。幼儿园对监护人提出的异议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告知监护人。审核结果如有变动的,我园就变动部分公示。
3
摇号派位(7月18日前)
当符合入园条件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全部录取;符合入园条件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通过“海口市幼儿园招生随机派位系统”进行摇号派位,确定录取名单。
4
公示名单(7月20日前)
幼儿园公示录取新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5
报名注册(7月21日前)
幼儿园通知被录取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幼儿园办理录取注册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幼儿监护人需提供如下材料(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监护人(父母双方)与幼儿的户口簿;
2.监护人(父母双方)身份证;
3.幼儿出生证;
4.儿童预防接种证;
5.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报告
6.3-6岁儿童保健手册
7.幼儿为非海口市户籍的,需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海口市户籍或持有《海口市居住证》,并在海口市实际居住。港澳台侨和外国籍幼儿参照本市户籍执行。